1.触发“地板价”机制 3月31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不调整

2.为什么石脑油,润滑油,溶剂油,燃料油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40%征收消费税?税法有时候的规定乖乖的,烦!

3.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历史因素

成品油价格下降原因_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为何不改

中国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颇为复杂。主要是以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成品油交易价格为基础,参考运杂费、保险费及国内关税及由国家确定的成品油流通费用,最终形成由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中石油与中石化再在此基准价的基础上上下浮动8%的范围,最终制定出终端的零售价格。

业内人士认为,这种价格机制存在两大弊端:首先是滞后定价。由于此定价机制是和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的成品油而非原油市场价格挂钩,考虑到原油加工成成品油大约需要一个月时间,即使国际原油价格平稳,一般而言国内成品油价格也会滞后于国际油价一个月的时间。

另一个弊端是油价倒挂。所谓油价倒挂,是指成品油与原油价格倒挂。中国原油价格已经与国际市场接轨,而成品油价格仍然受到国家调控,取的是区间定价。即只有当国际成品油价格波动大于一定幅度时,发展改革委才会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这个机制在国际市场油价大幅度波动、国内50%左右的原油依靠进口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原成油价倒挂”现象。

这种定价机制的弊端造成经常发生的一种情况是,发展改革委出于调节通货膨胀的考虑,即使国际成品油价格上涨超过了这一既定区间,国内成品油价格也未必会上调,即使上调,幅度也较小。另一种情况是,当国际成品油价格随着原油价格回落时,出于保护国内炼油企业的目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并不随之回落。这就造成了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原油及成品油价格相关性较弱的情况。

能源专家、上海科学院研究员沈跃栋认为,由于原油与成品油价格接轨的不对称,不论是生产者还是经销商,往往不看市场而紧盯调价,既不利于产销衔接,也不利于成品油生产经营的正常安排,影响了市场的正常运行。因此,目前要求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

另一方面,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关系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改革要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必须统筹规划,配套推行。无论取哪一种接轨方式,都要有步骤地出台限制高耗能的约束性政策,如开征燃油税,调整税率,改进税的征收管理办法等。同时还需完善市场,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触发“地板价”机制 3月31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不调整

科学。市场经济是以市场在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科学完善成品油的价格形成机制,使现行成品油价既反映自身价值,又体现市场的供求关系,是科学的。作为决定价格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不仅直接关系着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对国内市场影响的传导,还关系着国内市场环境的稳定。

为什么石脑油,润滑油,溶剂油,燃料油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40%征收消费税?税法有时候的规定乖乖的,烦!

易车讯? 今日,易车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消息,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20年3月31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发改委3月31日成品油价格公告

国际原油市场走势:

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走势(来源:英为财情)美国WTI原油期货价格走势

目前,受疫情和中东局势、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与其他产油国限制石油产量以支撑油价的协议破裂,沙特阿拉伯和俄罗斯“油价战”等多重因素影响,国际原油价格跌至2002年2月以来的最低点,美国WTI和布伦特期货价格已经双双逼近20美元/桶。截止3月30日,WTI原油期货收跌1.42美元,报20.09美元/桶;布伦特原油期货收跌2.17美元,报22.76美元/桶,原油综合变化率-33.52%,预计对应下调幅度1210元/吨,约合0.9元/升。

短期原油价格走势分析:

对于原油价格的走势,多家机构均作出了分析,分析认为原油价格很难走出震荡区间,依然将延续低位行情。全球公共卫生导致的需求锐减、沙特阿拉伯开打价格战至今未见软化迹象,后期原油或依旧维持底部震荡,原油变化率大幅上涨的概率较小。

国内油价分析:

2020国内油价“三降三搁浅”

在本次调整之前,进入2020年之后国内成品油价格已经进行了5次调整,加上这次的搁浅,2020年国内成品油价格没有上调,整体呈现出“三降三搁浅”的趋势。

对于国内油价,我国的成品油价格机制与原油挂钩,但2016年初对成品油提出了“天花板价”及“地板价”机制,其中的“地板价”是指在综合原油均价低于40美元/桶时,汽柴油零售限价不作调整。此次价格调整区间原油变化率虽然在负值范围内运行,不过因综合原油均价持续低于“地板价”,故本轮油价搁浅也在意料之中。

对于“地板价”机制,发改委相关人员也做出过解释。此前,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彭绍宗曾表示,当油价低于调控下限40美元/桶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未调价的金额不是直接留给企业,而是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并根据《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统筹用于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保障石油供应安全,用于应对国际油价大幅波动而取的保障措施的资金来源。

下一次调价窗口将在2020年4月15日24时开启,相关机构预测,由于国际油价表现依然低迷且无好转迹象,预计下一轮成品油调价触发“地板价”而不作调整的可能性依然存在,而当前国际原油市场并无持续反弹迹象,短期内国际原油价格或许难以重返40美元/桶。

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历史因素

1、石脑油

石脑油又叫化工轻油,是以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化工原料的轻质油。

石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除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溶剂油以外的各种轻质油。非标汽油、重整生成油、拔头油、戊烷原料油、轻裂解料(减压柴油VGO和常压柴油O)、重裂解料、加氢裂化尾油、芳烃抽余油均属轻质油,属于石脑油征收范围。

2、润滑油

润滑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润滑油分为矿物性润滑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

润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矿物性润滑油、矿物性润滑油基础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以植物性、动物性和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混合掺配而成的“混合性”润滑油,不论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所占比例高低,均属润滑油的征收范围。

3、溶剂油

溶剂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涂料、油漆、食用油、印刷油墨、皮革、农药、橡胶、化妆品生产和机械清洗、胶粘行业的轻质油。

橡胶填充油、溶剂油原料,属于溶剂油征收范围。

4、燃料油

燃料油也称重油、渣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主要用作电厂发电、锅炉用燃料、加热炉燃料、冶金和其他工业炉燃料。腊油、船用重油、常压重油、减压重油、180CTS燃料油、7号燃料油、糠醛油、工业燃料、4-6号燃料油等油品的主要用途是作为燃料燃烧,属于燃料油征收范围。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的矛盾突出,节能减排工作任务艰巨。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我国对石油需求不断增加,由于匮乏,我国从1993年由净出口国变为净进口国,对外依存度逐年提高,目前已达到50%。寻找石油的成本也越来越高。另一方面,我国石油利用效率低、单耗水平高、浪费现象严峻。我国单位GDP石油消耗和机动车每百公里油耗都明显高于发达国家水平。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耗油量急剧增加,燃油污染也日益严峻。目前大城市80%以上的一氧化碳、40%以上的氮氧化物,来自机动车尾气排放。为保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抑制燃油的不合理消费。

长期以来,除征收车辆购置税外,我国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主要通过征收公路养路费和车辆通行费等方式筹集,这对公路交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也带来一些矛盾和问题。由于养路费按车辆及载重计费,存在异地挂靠、大吨小标、超限超载等逃避收费现象以及收费行为不规范问题,造成车主负担不公平;同时,在收费公路发展中也存在规模大、站点多、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影响了区域经济发展和群众便捷出行。1999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明确提出“国家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详细实施办法和步骤由院规定”,为燃油税费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多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对燃油税费改革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做了大量预备工作,但是由于国际市场油价持续上涨,燃油税费改革一直未能出台。

为了满意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不断增长的石油需求,早在1998年我国就确立了石油价格市场化的取向。2003年,为减轻国际市场油价大幅攀升和海内“非典”疫情的影响,国家对成品油价格实施了调控,海内成品油价格没有按照定价机制随国际市场油价相应调整,这对于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安定人民生活是必要的,但也产生了市场供给紧张等新问题。为此,2006年国家明确海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实行有控制地间接接轨,但受国际市场油价大幅攀升的影响,这个机制未能完全实行,海内成品油价格几度出现与国际原油价格倒挂的情况,特别今年前9个月倒挂现象尤为突出。在国际市场油价回落、推进燃油税费改革的同时,必须尽快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

********************88此次改革的目标和总体思路?***********************

这次成品油价税费改革,通过建立规范的税费体制和完善的价格机制,实现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结构调整,公平负担,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等多重政策目标。总体思路是:规范收费行为,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提高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依法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建设资金;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

************************燃油税费改革的意义是什么?*********************

一是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是正税清费、公平负担的需要。现行的交通税费政策,以费代税、费目较多,不利于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作用。同时,由于公路养路费按车辆及载重计费征收,存在着大吨小标、超限超载等逃费现象,以及随意减免规费征收、收费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车主负担不公平。这次改革,在不增加新税种的情况下,通过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替代养路费等六项交通规费,规范了税费、简化了税制,符合公共财政改革的方向,有利于形成“多用油多负担,少用油少负担”的机制。

二是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是节约、保护环境的需要。我国石油匮乏,一半依赖进口。长期以来,我国的成品油零售价格相对较低,不仅低于欧盟等发达国家,也低于周边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水平。近年来,我国能源需求增长较快,而石油利用效率低,浪费严峻,单位GDP石油消耗明显高于发达国家,城市空气污染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排放。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额,将海内成品油价格维持在一个相对合理的水平上,有利于促进节油环保型产品使用和新能源发展,有利于小排量汽车和高技术含量汽车的发展,也有利于推进调整交通运输行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三是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是畅通公路、服务群众的需要。“修路,收费还贷”政策有效缓解了公路建设资金严峻不足的矛盾,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收费公路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日益突出,二级收费公路规模过大、站点过多,里程和收费站均占全国收费公路总里程和收费站点的60%。这次改革,在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的同时,提出逐步有序取消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可以方便群众,消除征缴矛盾,进一步通畅公路,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快捷出行和货物运输,对于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将起到更大的推进作用。从长远看,有利于在全国逐步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主体的收费公路网络和以普通公路为主的免费公路网络,充分体现提供普遍服务的责任。

四是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是依法筹资,促进发展的需要。长期以来,除征收车辆购置税以外,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养护资金,主要是通过向社会和有关个人征收交通规费和车辆通行费等方式筹集,这对于交通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这种对于依赖部门收费促进行业发展的方式,也带来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交通规费费目偏多,群众不理解且多怨言;二是与税费改革的方向不相符。1999年修订的《公路法》明确提出“国家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因此,这次改革,理顺了税费关系,通过税收的方式筹集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建设资金,依法以税筹资,保障交通运输事业稳定健康发展。

1998年以前的长时期内,中国的成品油用户享受着低油价的待遇,那时石油价格的调整,一直由国家确定,往往是一次调整,长时期内不变。但随着1993年中国成为石油净进口国,完全由定价已经不合时宜,也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趋势。到了1998年,随着中国石油、 中国石化两大集团重组,油价改革也拉开了序幕。

1998年以来国内原油、成品油价格管理体制改革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一是1998年原油、成品油价格初步与国际市场的接轨阶段,1998年6月3日,原国家计委出台了《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规定国内原油、成品油价格按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相应确定,原油价格自1998年6月1日起执行,成品油价格自1998年6月5日起执行;二是2000年6月份开始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完全与国际市场的接轨阶段,即国内成品油价格随国际市场油价变化相应调整;三是2001年11月份开始的国内成品油价格接轨机制进一步完善阶段,主要内容是由单纯依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石油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与以上3个阶段相应,中国的成品油价格经历了几番引人瞩目的波动。1998年出台油价改革方案规定,原油基准价由国家计委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上月平均价格确定,每月一调。而汽油和柴油则实行国家指导价,中国石油、 中国石化集团在此基础上可上下浮动5%。那时国际石油市场在亚洲金融危机的打击下,一片低迷,成品油价格实际上未作明显调整。直到1999年4月,国际油价开始上涨,国内油价也常常突破限制,国内炼油企业更是面临生产经营困难。这轮涨势期间,2000年6月的改革使国内油价与国际市场全面接轨,成品油价格开始每月一调。

从2000年5月至2001年11月,国内成品油价格随国际市场油价变化累计调整了17次。到2001年11月,成品油定价机制又有新的变化,改每月调整为按照国际市场油价波幅不定期调整。2001年11月和12月成品油价格两次调低,2002年国内成品油价格又经历了几次涨价。到2003年,成品油价格再次成为热点,后半年国内一些地区开始出现“油荒”的呼声。在国际油价的推动下,2003年一季度国内市场一反淡季的冷清局面,特别是2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将汽、柴油零售中准价每吨分别上调190元和170元后,进一步加热了国内市场。3月1日国家收回了提价通知,5月10日大幅度降低了成品油价格(受SARS影响),但国内成品油市场经短暂的沉寂后,又逐渐加热。12月6日国家最终提高了成品油价格,压抑的国内油价才有所释放,市场价格顺势升高。 调价时间滞后,未能及时灵敏地反映市场变化。现行国家确定的成品油销售中准价,是要在国际市场三地价格加权平均变动超过一定幅度时才作调整,每次调整至少也在一个月以上,有时几个月不动。特别是国际市场变化并不完全反映国内市场,按其确定国内油价则难以反映国内市场的真正需求,既误导生产也影响销售。 机械接轨,扭曲了市场的正常需求。一是定价水平忽高忽低,每次调价吨油在200元上下并不鲜见,致使提价要么过高,实际价格达不到,所定价格形同虚设;要么降价过低,达不到促进生产的目的;要么调价滞后,所调价格时过境迁,使得国家指导价起不到指导作用。二是世界各地成品油消费结构、习惯及季节变化等,与国内市场不尽相同,而且国内各地市场的需求情况也不尽相同,按照国际市场油价制定国内价格,同国内市场的实际状况必然有出入。 透明滞后的定价机制,刺激投机,干扰正常的经营和市场秩序,使定价异化,没有达到稳定市场的目的,带来经营者不平等的市场机遇。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与国际市场变化滞后一个月,给投机经营预留了较大空间,刺激囤积居奇等投机行为。 原油价格与成品油价格接轨不对称,影响了成品油生产经营的正常安排。原油完全按照国际油价变动情况,每月1日进行调整,而成品油价格调整则有一个稳定的区间。因此,往往形成原油大幅度提价,成品油价格不提,原油降价,成品油不降,生产企业原油进价与成品油销价不匹配,不利于产销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