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油价还能涨多久

2.新一轮油价调整窗口什么时候开启?

3.全球原油定价体系由哪三个核心环节构成?

4.今晚每升油涨价0.16元是真的吗?

油价调价日期是怎么定的_油价调整期限怎么算

[汽车之家 资讯]? 按照国内成品油调价的规则,新一轮成品油零售限价调整窗口将于12月3日24时再度开启。据机构测算,11月30日,原油综合变化率为6.36%,对应上调幅度为220元/吨,折合每升上调0.18元左右;有分析师表示,预计到12月3日,国内成品油调价对应理论上调幅度约为250元/吨,这意味着我们即将迎来年内最大幅度的油价上调。按照私家车50L的油箱测算,新一轮油价调整后或需要多花费近10元。

油价或迎年内最大上涨

11月份,国际油价连涨4周。本轮调价周期内变化率呈现正向波动,欧佩克与非欧佩克产油国(OPEC+)正在考虑各种选项,以期在明年1月把770万桶/日的减产量缩减约200万桶/日的计划,至少再延长三个月。但是目前,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各成员国在延长减产期限议题上尚未达成一致,12月1日的会议会做出进一步决定。

受此影响,截至11月30日,美国WTI原油期货市场价格小幅下跌,主力合约价报45.34美元/桶,跌幅0.19美元;布伦特原油期货市场价格小幅上涨,主力合约结算价报47.88美元/桶,涨幅0.04美元。从目前来看,本轮油价调降已是无望。

据多家机构测算,11月30日,原油综合变化率为6.36%,对应上调幅度为220元/吨,折合每升上调0.18元左右。隆众资讯油品分析师李彦表示,预计到12月3日,国内成品油调价对应理论上调幅度约为250元/吨。若250元的调升正式落地,意味着年内最大幅度的油价上调就要来了。

油价格局将变

目前,2020年国内成品油调价已进行22轮,具体为“五涨五跌十二搁浅”,即上调5次、下调5次,搁浅12次,汽油价格累计每吨下调1790元,柴油价格累计每吨下调1725元。但12月3日调价后,2020年的调价格局或将变为“六涨五跌十二搁浅”。(消息来源:金投网;编译/汽车之家 宋爱菊)

油价还能涨多久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油合同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供油合同 篇1

 甲方:河南中原铁道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中水十六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郑2桥二标项目部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供油合同如下:

 一、甲方以优质服务和良好的信誉,为乙方服务。

 二、甲方保证供应给乙方油数量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甲方按乙方要求保证及时给乙方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如因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造成乙方机械损失,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三、甲方到乙方单位送油,需填写双方认可的加油凭证,加油凭证应注明时间、名称、规格型号、单价、乙方经办人、负责人签字、作为计算凭证。凭证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作为结账凭证,甲乙双方到月底对账,如乙方票据丢失,结账以甲方为主。

 四、甲方按每月凭证上的数量和价格到乙方处结账。在实际过程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油款、费用均以转账方式当月结清,甲方必须提供税务正式发票。任何一方发生违约情况,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甲方保证向乙方及时供油,油价随市场价格浮动,如遇调整,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以当日加油时价格为准。

 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解决纠纷方式: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郑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八、此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河南中原铁道能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行:工行铁支

 账号:

 年 月 日 乙方:中水十六局南水北调 中线工程郑2桥二标项目部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供油合同 篇2

 甲方(需方):乙方(供方):

 为明确供方和需方在油料供应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油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油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油量

 (一)用油地址为大厦;

 (二)用油种类为直燃机及锅炉使用0#柴油;

 (三)用油数量:以上四座大厦在协议生效期内直燃机及锅炉用0#柴油全部由乙方供应。

 第二条运送方式为乙方负责送货,费用由乙方自理,且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下及时送油料到指定地点(一般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供油期限及质量

 (一)供油时间为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供油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如因油质问题,致使甲方直燃机或锅炉零部件损坏,乙方应无条件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

 (三)供油期间,乙方所供每车油料均需将其样品送交甲方,以备留存。

 第四条供油价格及结算方式

 (一)供油价格:乙方根据甲方的用油种类和用油性质,按照2150元人民币/吨的价格供给甲方0#柴油;

 (二)乙方先为甲方上述四座大厦各提供一车0#柴油作为油质抵押,油款从第二车开始结算,该四车油料直到合同终止时一次性结清;

 (三)油款每月一结,甲方在每月日前将油款以方式付给乙方。

 第五条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一份0#柴油油质化验单,如甲方定期化验乙方所供油质不符合化验单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油质达到原始的化验单标准或终止协议。

 第六条甲方在乙方送货时,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协助,保证及时顺利完成送货任务。

 第七条乙方送货后,甲方应指派有关人员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

 第八条如果供油期间出现油质问题,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作出相应的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有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供油不符合合同约定向甲方供油,应当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油质问题,造成甲方的质量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甲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住所:住所:负责人(签字):《供油协议》出自:

 负责人(签字):电话:电话: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供油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油站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就甲方给乙方供油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总体共识

 (一)双方一致同意,按照国家标准建立供需油品业务关系。

 (二)双方一致同意恪守本合同条款内容。

 (三)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成品油质量、计(数)量、供需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定。

  二、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保证质量向乙方供应油品。

 2.在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履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油质不合标准给乙方车辆及设备造成的损失。

 4.甲方有权拒绝本合同以外的要求。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的定点机构客户,有权享受站内设有的免费服务设施。

 2.乙方应遵守甲方加油站现场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油品价格

 以甲方当日加油站挂牌价为基础。

  四、供油方式

 1.先款后油

 2.乙方需持经乙方加盖公章的油品供应凭证到甲方加油站加油。

  五、结算方式和期限

 1.加油凭证的制作有乙方负责,经乙方盖章有效。此凭证只做定点加油使用,不得兑换现金。

 2.乙方持加油凭证加油时,应在凭证上注明单价(当日挂牌价)、加油数量、油品标号及司机签名。

  六、违约责任

 1.因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数量不足,应加倍补偿乙方。

 2.因政府政策或法律的变动,致使甲方供应油品型号、品种、质量发生的变动,甲方不承担有关责任。

  七、本合同不因承办人、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隶属关系或机构名称的变更而作废。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油合同 篇4

 供 油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在油料供应中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接到乙方提前通知的前提下,保质保量、按时送油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2、甲方销售价格在市场零售价的基础上给乙方让利( 元/吨)如遇调价,须提前通知乙方。

 3、如遇市场油价调整,甲方在提前通知乙方的前提下,可按市场价格调整油价。

 4、甲方根据乙方的'用油种类和用油性质,供给乙方0#柴油、93#汽油。

 5、甲方送货后,乙方应指派有关人员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

 6、如因不可抗因素造成甲方未按时送油,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进入施工场地后,要严格遵守乙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规范的操作。在施工范围内,由于甲方的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所引起的所有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在送货时,乙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协助,保证及时顺利完成送货任务。

 1、运送方式:甲方为乙方负责送油,费用由甲方自理,且甲方必须按乙方要求及时送油料到指定地点(一般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2、如乙方定期化验甲方所供油料不符合国家标准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油质达到国家标准的合格油料,并赔偿机械的损失及其它间接损失。

 3、乙方定期给甲方结算油款(每月20日结算)甲方应根据乙方代理人签的票据为准,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所付油款的有效发票,结算时凭发票办理。

 4、甲方向乙方提供油桶或其它储油设备,乙方完工时应将其交还给甲方。

 三、不可抗力的因素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双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定与本协议具

 有同等效力。

 四、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在昌吉市人民法院起诉。

 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壹份,乙方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件号: 身份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日年 月 日

新一轮油价调整窗口什么时候开启?

油分期加油折扣最低8.6折起,和你平时加油消费的打折还不冲突,相当于折上折了。搜下油分期试试

油分期采取预付储值的形式,通过调研大量车主油耗信息,制定4月、8月、16月三个套餐期限,并根据车主不同的月油耗,设置了每月充值1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四个档位,让每一位车主都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挑选到满意、合适的加油省套餐。

油分期不同的加油套餐对应着不同的折扣幅度,如较短期限的4月套餐有着9折/年的优惠,较长期限的16个月套餐拥有8.6折/年的优惠幅度。车主在选择完套餐预存油钱时即时享受套餐折扣,之后每月按照所选充值金额自动充值,只需前往加油站进行圈存即可购买加油。

全球原油定价体系由哪三个核心环节构成?

根据国内成品油价“十个工作日一调整”的规则来看,新一轮油价调整窗口将于7月12日24时开启,并且在这一轮的油价调整中,成品油价还将继续呈上涨态势。

机构测算,折合升价89号汽油涨0.05元,92号汽油涨0.05元,95号汽油涨0.06元,0号柴油涨0.06元。此次调价是国内油价年内第十次上调,加一箱油多花2.5元左右。

本计价周期以来,国际油价呈现走高趋势。周期初始,美国原油库存连续下降,市场等待欧佩克会议结果,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一度突破77美元/桶;随后,美国原油和汽油库存大幅度下降的消息,再度提振了市场氛围。

隆众资讯分析师徐媛媛表示,这次调价后,以油箱容量50升的普通私家车计算,车主们加满一箱油将多花2.5元左右。全国大多数地区车柴价格6.9-7.0元/升左右,92号汽油零售限价在6.9-7.1元/升。”

原油市场现在面临最大问题就是增产量迟迟未定

OPEC+会议受到原油市场的广泛关注。OPEC+在2日投票决定从2021年8月至12月增产约200万桶/日,并将剩余的减产延长至2022 年底,而不是到2022年4月。阿联酋同意增产,但拒绝支持延长减产。虽然此次会议中,多数OPEC +成员支持8月至12月期间每月增加40万桶/日产量的提议,同时将更广泛的供应协议期限延长,但阿联酋反对态度坚决。

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的与会代表表示,由于没有达成协议,取消了7月5日召开部长级会议的计划。但是值得让人注意的是,OPEC+还没有确定再次开会的日期,OPEC+将继续维持当前的产量配额。

以上内容参考 央视网-油价迎来年内第十次上调 加一箱油多花2.5元

今晚每升油涨价0.16元是真的吗?

第二阶段:“七姐妹”时期。

第二阶段是1928年到1973年,这一阶段由国际性的卡特尔“七姐妹”控制着石油市场的价格。开始的标志是1928年埃克森、英国石油公司和壳牌公司在苏格兰签订的《阿奇纳卡里协定》,后来美孚等另外四家石油公司也加入了这个协定。协定为了防止寡头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划分了各协议签订方的市场份额,并规定了石油的定价方式。即,无论原油的原产地,其价格均为墨西哥湾的离岸价格加上从墨西哥湾到目的地的运费。后来由于中东地区原油产量的增加,以及欧洲市场对原油定价标准的不满,增加了波斯湾离岸价与目的地运费之和的标准。

“七姐妹”通过该协定将油价长期压制在一个极低的标准,极大地侵害了石油资源国的利益。石油资源国的政府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对石油卡特尔组织进行了公开谴责,并开展了广泛了石油国有化运动。在双方力量的抗争下,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欧佩克)应运而生。1960年,沙特阿拉伯、委内瑞拉等五个国家表决成立了OPEC,并于1973年单方面宣布收回对石油的定价权。

第三阶段:欧佩克时期。

第三阶段是1973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这一时期的原油价格由欧佩克控制。欧佩克的根本目标是通过控制油价,消除不必要的价格波动,保障产油国获得稳定的石油收入,维护产油国的利益。在1973年之后的10年中,欧佩克成员国逐步实现了对石油公司的国有化,并采用了直接固定石油价格的策略。欧佩克以沙特阿拉伯34°轻质油油价作为基准油价,不同的石油之间有一定的差价,而欧佩克所有成员国需要放弃石油产量的自主决定权来维持这种价差体系的稳定。在此阶段,石油价格从最初的每桶3美元逐渐提升至30美元以上。石油价格的不断攀升将石油利益从西方发达国家转移至石油资源国。这一时期,欧佩克的成员国也由最初的5个扩展至13个,与今日的规模已无太大差别。

然而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持续的高油价导致了石油需求量的降低和相对过剩的生产能力,加之欧佩克之外的产油国石油产量的提升,欧佩克为了保持自己在国际原油市场的份额,采取了降低价格、保护份额的策略。这一时期,欧佩克首先通过与非欧佩克产油国的“价格战”维护了自身的市场份额,并迫使非欧佩克成员国妥协同意削减石油产量,欧佩克成员国内部也重新确立了配额制度。然而原油的减产导致油价再度上升,这引起了消费者的恐慌,石油贸易大量从长期合约转向现货市场。而现货市场的不断壮大,渐渐削弱了欧佩克对原油价格的影响力。

此后直至2004年,欧佩克虽然在名义上仍然采取直接设定目标油价的策略,期间也对目标油价两次进行向上调整,但除去通货膨胀,目标油价并没有显著上涨。由此可见欧佩克对油价影响力的降低。

21世纪初,由于中国、印度等新兴经济体的发展,欧佩克实际油价已远高于目标油价,其定价策略不再适应市场需求。2005年1月,欧佩克正式放弃了对石油价格的直接干预,并在其后逐渐放松了成员国之间的配额制度。这一阶段,欧佩克主动采取维持石油供给市场适度紧张的战略,加之中东地区政治局势的不稳定,国际石油市场的供给一直偏紧。

虽然欧佩克提出,他们仅在确定石油价格上涨是出于供需不均衡而非投机因素时,才通过增产抑制油价上涨,但其产出的增加并不足以应对不断上升的需求,其实质已失去抑制油价上升的能力。由于欧佩克成员国的经济状况仍严重依赖于石油出口收入,在油价下跌时,成员国并不会通过减产维持油价,而是采取增产这种竞争性的策略。20世纪80年代后,欧佩克对原油价格的影响力不断下滑,至今已无直接的控制能力。

第四阶段:“交易所”时期。

第四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这一时期现货市场的交易为国际原油的主要交易形式。现货市场形成之初只作为各大石油公司相互调剂余缺和交换油品的场所,故也称为剩余市场。但在1973年石油危机之后,石油交易量从长期合约市场大量转移到现货市场,现货市场的价格开始反映石油生产的成本及边际利润,具有了价格发现功能。目前,国际上有美国纽约、英国伦敦、荷兰鹿特丹和新加坡四大现货交易市场。

在现货和期货市场主导的定价体系之下,国际原油市场采用的是公式定价法,即以基准的期货价格为定价中心,不同地区、不同品级的原油价格为基准价格加上一定的升贴水。

公式表达为:P=A+D,其中,P为原油交易现货市场的结算价格,A为基准价格,D为升贴水。目前有两大国际基准原油,即西德克萨斯轻质原油价格(WTI)和北海布伦特原油价格(Brent)。公式定价法是将基准价格和具体交割的原油价格连接起来的机制,其中的升贴水是在合约签订时就订立的并且通常由出口国或资讯公司设定。需要注意的是,公式定价法可以用于任意合约,无论是现货、远期,还是长期合约。

历史上,WTI原油在国际原油市场上一直占据着更加核心的地位。这是由于WTI主要反映美国市场的原油供销以及库存状况。二战之后,美国在世界经济上取得了巨大的话语权,并且北美地区一直是最大的原油消费区,也是重要的原油生产区,加之WTI原油的质量好于布伦特,更适于石油生产,因此WTI价格的变化能对世界经济产生更大的影响,WTI也更适合作基准原油。

不过,近年来随着新兴经济体的发展,欧亚和中东地区对国际原油价格的影响力逐渐增强。基于布伦特的定价体系日趋完善,其影响力不断上升,目前已成为最有影响力的基准原油。国际上近70%的原油交易均以布伦特为基准原油。美国能源信息署(EIA)在发布的2013年度能源展望中也首次用布伦特代替WTI作为基准原油。

虽然在2013年5月,基于布伦特的普氏定价体系受到了来自欧盟委员会的调查,因为其类似于Libor的报价系统使普氏价格有被操纵的可能,即普氏价格不能公允地反映国际原油供需的基本面,市场也有猜测WTI可能借此重新树立自己的风向标地位。但考虑到普氏定价体系有现货市场庞大的交易量作为支撑,我们仍需要深入了解普氏价格体系。

普氏价格体系简介

普氏价格体系是以布伦特为基准原油的价格体系,其提供的价格包括即期布伦特(Dated Brent)、远期布伦特、布伦特差价(CFD),以及其他重要的场外交易市场的报价参考。其报价体系类似于Libor,依据主要石油公司当日提供的收市价并进行综合评估得到。

下面介绍与原油现货定价紧密相关的几种价格。

1.北海原油。

普氏价格体系所使用的布伦特原油指的是北海地区出产的原油,是布伦特、福地斯、奥斯博格、埃科菲斯克(取四种原油首字母为BFOE)的一篮子原油。在普世定价体系形成之初,布伦特原油被认为是北海原油的代表,只将其价格作为基准油价。然而,在20世纪80年代,布伦特原油产量急剧下降,到了21世纪初,布伦特油田产量已经衰减到相对较低的水平。因此,在2002年,普氏价格体系采用了布伦特、福地斯、奥斯博格(简称BFO)的一篮子油价;在2007年,又加入了埃科菲斯克,形成了BFOE。但出于习惯,我们今天仍用布伦特原油指代BFOE。

采用一篮子原油作为基准原油有利于扩大基准价格的市场基础,但由于这些原油的质量不一,其中福地斯、奥斯博格的密度较小,含硫量较低,质量高,埃科菲斯克质量较低,而这些原油都可以用于远期和期货交割,这就导致BFOE的卖方更倾向于交割低品质原油,如埃科菲斯克,而非高品质原油。

为了激励卖方更多地交割高品质原油,普氏价格体系分别于2007年和2013年引入了品质折扣系数(de-escalator)和品质溢价因子(quality premiums)。品质折扣系数是指,当卖方交割的原油含硫量超过0.6%时,每超0.1%的硫分,卖方需要向买方支付60美分/桶。

与品质折价相反,品质溢价是指,在接收到较交易时所保证的品质更高的原油时,原油买方须向卖方支付作为回报的费用。对于奥斯博格、埃科菲斯克两种高品质原油,品质溢价因子是估价公布日前两个整月内,该两种等级原油与BFOE中最具竞争力的一种原油之间的净差价的50%。

2.即期布伦特。

即期布伦特是一个滚动估价,它反映估价当日起10—25天的BFOE现货价格(周一至周四的估价是估价发布当日起10—25天装运的即期布伦特现货,周五的估价是估价发布当日起10—27天装运的即期布伦特现货),此处的10—25天被称作估价窗口。由于原油的运输和储存的特性,原油的立即交割并不经常发生,这就使得原油现货市场具有一定的远期性质,估价窗口期由此产生。25天的惯例源于在实际操作中,卖方须在交割前提前25天通知买方船货的装运期。所以,虽然即期布伦特通常被认为是现货市场的价格,但它实际反映10—25天的远期价格。

最初,普氏采用的估价窗口是7—15日,与布伦特原油的估价窗口一致,但其他的北海原油品种的估价窗口均长于布伦特原油。随着布伦特原油产量的下降,为了使普氏价格更贴近北海市场的惯例,普氏将估价窗口增加至10—21天。随着布伦特产量的进一步下降,于2012年6月,普氏价格体系将窗口期进一步扩展至10—25天。

另外,即期布伦特反映的是BFOE的一篮子油价,这并不是四种原油价格的代数平均数,而是通过对最具竞争力的品种赋予最大的权重而更好地反映最具竞争力品种的价格,以确保估价反映供需基本面。

3.远期布伦特。

远期布伦特是最早出现的布伦特金融工具。布伦特远期是一种远期合约,在这个合约中会确定未来具体的交割月份,但不会确定具体的交割日期。布伦特远期的报价一般是未来1—3个月,如5月会有6—8月的布伦特远期的报价,这些报价是合约确定的、针对具体交割油种的报价。

4.布伦特价差合约。

布伦特价差合约(Contract for Differential,简称CFD)是一种相对短期的互换,其价格代表了在互换期间内,即期布伦特估价与远期布伦特价格之间的市价差。普氏能源资讯提供未来8周的CFD估值,并在每周定期评估。市场上也有公开交易的一月期和两月期的CFD。

CFD通过将互换期间内即期布伦特与远期布伦特之间随机的市价差转换为固定的价差,可以为BFOE现货头寸的持有者对冲即期布伦特市场的风险,也可以用于投机。

以布伦特为基准价格的原油现货定价

依据公式定价法,原油现货的价格为基准价格加上一定的差价。在普氏价格体系中,基准原油为布伦特,基准价格为即期布伦特,现货价格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除了要加一个合约规定的差价外,还要加上现货升水或减去期货升水。其中,期货升水或现货升水的数据由CFD市场提供。

例如,一宗交易确定的升水为1.00美元/桶,交易确定在一个月之后完成,则在今天这个时点,这宗交易的现货价格(在今天这个时点,该价格为远期价格)为当前的即期布伦特价格加上对应期限的CFD差价,再加上1美元升水。

实际上,现货布伦特的远期价格,即远期布伦特,就是由即期布伦特加上对应期限的CFD差价得到的。因此,上述定价方法也可以理解成现货布伦特的远期价格加上不同品种的差价。利用即期布伦特和CFD的报价信息,就可以得到现货布伦特的远期价格曲线。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品种的原油有不同的估价窗口和平均计价期(习惯上,原油现货在装船后的一定期限内定价,这段期限的平均值称为平均计价期),故普氏价格体系针对不同的原油品种,提供了相应期限的即期布伦特价格。不同品种的对应期限如表1所示。以地中海品种为例,普氏价格体系会为每笔交易提供即期布伦特13—28日的价格,加上这笔交易对应的CFD价格,再加上一定的差价,就得到了这笔交易的现货价格。

另外,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IPE)的布伦特期货合约交易量大,也常被用作基准价格。布伦特期货合约到期交割时,是根据布伦特指数进行现金交割的,而布伦特指数是根据远期价格得到的指数。也就是说,布伦特期货的价格会收敛于布伦特远期的价格,而非布伦特现货的价格。

虽然布伦特期货合约并不进行实物交割,但持仓者可以通过期货转现货(EFP)将该头寸转化为现货头寸,即远期头寸或25日现货头寸。EFP的价格是由互换双方决定的。EFP将布伦特的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联系了起来。

普氏价格体系提供了EFP的远期价格估值,反映了对应交割月份期货和远期之间的差价,联系了期货和远期市场。因此,以布伦特期货价格作为基准价格的现货价格等于期货价格加上EFP差价,加上对应期限的CFD差价,最后再加上合约规定的差价。

2017年4月12号,今晚每升油涨价0.16元是真的。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今晚24时,汽油每吨将上调200元,柴油每吨将上调190元,创下年内最大涨幅!从全国平均来看,国内成品油的价格浮动:90号汽油每升上调0.15元,92号汽油每升上调0.16元,95号汽油每升上调0.17元,0号柴油每升上调0.16元。

4月12日24时,我国成品油调价时间窗口将到来。近期地缘政治风险升温,国际油价创出近一个月新高。受此影响,专家预计本轮国内成品油价格将迎来上调,或有望创出年内最大涨幅。

3月份,受北美页岩油强劲复苏、美国原油库存创纪录等因素影响,国际油价失守每桶50美元关口,我国成品油价格也出现“两连跌”。最近一次成品油调价发生在3月28日24时,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230元和220元,创出年内最大降幅。

进入4月之后,叙利亚遭遇空袭,国际油价受到地缘政治影响反弹至近一个月的高点。纽约油价收复每桶50美元关口,布伦特油价也重返每桶55美元大关上方。至此,本轮国内成品油调价周期内,纽约油价累计涨幅超过8%,布伦特油价累计涨幅为7.6%。

上海交通大学华信国际能源问题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由婷说,叙利亚空袭事件对国际油价可能只是短期影响。当前全球原油市场基本面仍供过于求,叙利亚本身石油产量有限,且目前来看事件并未持续发酵,预计国际油价不会持续飙升。

近期市场关注的一个焦点在于欧佩克是否会继续延长减产时间和提高减产力度。根据去年年底欧佩克达成的减产协议,减产期限仅6个月,今年6月底将到期。

我国《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国内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